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委员会
关于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
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安排

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:

  遵照省教工委《关于在全省高校党员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<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><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>活动的通知》(川教工委函〔20166 )精神,为认真学习贯彻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,现结合我院实际,制订如下活动安排。

一、活动时间

  全院党员深入学习宣传《准则》《条例》活动集中开展持续至6月底结束。

二、活动内容

  (一)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要全面总结上学期开展的知识竞赛活动情况,把活动成果有效转化为教育党员的实际成效。认真分析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,把《准则》《条例》内容纳入本学期党课培训计划。

  (二)加大宣传力度。在3月底前,党委宣传部要利用校园广播、校报、网络等媒体,通过开办专栏、释义解读、刊登学习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,做好宣传报道、条规解读等工作。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要及时将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上报宣传部并刊登在专栏里。

  (三)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,把与“学党章党规,学系列讲话,做合格党员”学习教育结合起来,通过典型案件剖析等形式,广泛学习宣传《准则》《条例》,在201512月底开展学习《准则》《条例》暨“党纪党规印我心”知识竞赛的基础上,45月内将其纳入党组织生活、主题党日、党员学习规划中,使党的纪律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入心入脑。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《准则》《条例》的科学内涵,自觉把规定要求转化为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的基本行为规则和做人干事的规矩,树立高尚道德情操,严明党的纪律戒尺。

三、活动要求

  (一)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要切实加强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。要把对《准则》《条例》的学习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,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,创造性地开展此项活动。

  (二)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,要自主学习,深入学习,多渠道、多方式学习,认真掌握《准则》《条例》内容,深刻体会《准则》《条例》要义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活动,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。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执行《准则》《条例》的自觉性。要在时时、处处、事事中贯彻执行《准则》《条例》,自觉按《准则》《条例》要求检查自己,自觉用《准则》《条例》约束行为,牢固树立党员的责任意识、使命意识。

  (三)学院党委要对学习贯彻《准则》《条例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确保《准则》《条例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。

  (四)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要及时总结经验、把好的做法和活动的实效报送党办。

中共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委员会
二○一六年三月